

一烧了之有危害

▲大岭山通过视频监控发现露天焚烧情况,组织人员迅速扑灭。
——污染空气,重创健康防线。露天焚烧属于高强度、短时间的集中污染排放行为,尤其是混杂了生活垃圾、化肥农药包装物、各种废品等的焚烧行为危害更为严重。其释放的污染物具有种类繁杂、浓度高的特点。排放的PM2.5、PM10、黑碳等首要污染物可穿透呼吸道屏障,深入肺泡甚至进入血液循环,可能引发一系列心肺病症;同时产生大量有机污染物,对人体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企业员工在场地内焚烧树叶、木头和垃圾。
——火星乱飞,点燃安全炸弹。秋冬季节,天干物燥,焚烧产生的火星随风飘散,隐患极大。大朗镇曾在巡查中发现,某农田的焚烧点火星飞溅,险些引燃旁边的农房,巡查人员及时扑灭后才避免险情扩大。部分焚烧行为火借风势,容易蔓延失控,尤其是靠近工业园区和人员密集场所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12月4日,大朗某村村民焚烧落叶,引发浓烟。
——遮挡视线,威胁交通安全。焚烧产生的浓烟会大幅降低空气能见度,在公路沿线、轨道交通周边焚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违法焚烧代价大

——行政罚款是基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及《东莞市扬尘污染防治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将被责令改正,并可以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若焚烧的是塑料、橡胶等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的,单位将被处1万元至10万元罚款,个人将被处500元至2000元罚款。
——拘留处罚不含糊。若不听劝阻、阻碍执法,或因焚烧引发火灾未造成严重后果,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5至15日拘留,并处相应罚款。特别是在森林防火特别防护期,我市明确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违规焚烧的处罚会更为严厉。
——刑事责任要警惕。若焚烧行为引发重大火灾,致人重伤、死亡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将以失火罪或放火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无期徒刑甚至死刑。
正确处置有方法


拒绝露天焚烧,关键在科学处置。不同废弃物有不同的环保处理方式,既省心又安全。
——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有政策。我市正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和以秸秆还田综合利用农业模式。通过粉碎还田方式有效利用秸秆、农地树枝,可提高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减少钾肥施用量。
——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保障。我市已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居民日常产生的厨余垃圾、塑料、纸屑等,应分类投放到指定垃圾桶。我市还支持“互联网+回收”模式,不少镇街已开通定时定点回收、流动回收服务,由环卫部门和专业回收企业统一清运处置,彻底打消“不好处理才焚烧”的顾虑。
——祭祀用品:文明替代成新风。我市大力倡导文明祭扫,明确倡议摒弃“烧纸寄哀思”的旧习,推广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网络祭祀等绿色方式。各大墓园也已配套文明祭扫设施,让追思之情不与环保相悖,共同守护“东莞蓝”。
倡议接力护家园

清新空气、安全环境是我们共同的财富。在此,我们向全体居民发出倡议:
——做“禁烧”践行者:从自身做起,坚决不参与任何露天焚烧行为,管好自家农田、阳台和庭院,杜绝“一把火”现象。
——做“禁烧”宣传员:主动向家人、邻里普及露天焚烧的危害和法律后果,带动身边人共同抵制。
——做“禁烧”监督者:发现露天焚烧行为,及时上前劝阻;若劝阻无效,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热线、12119、0769-22220119森林火灾报警电话或社区举报电话,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为了环境更美好、身体更健康、空气更清新,请大家一起杜绝露天焚烧,用科学环保的方式处置废弃物,共同守护东莞蓝!
主管: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主办:东莞市环保宣传教育中心
撰稿:莞小环
文字编辑:张郁珑 余淑贤
视觉编辑:张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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